江苏致祥(无锡)律师事务所
原告余某1与被告孟某1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本院于2020年6月18日立案后,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余某1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瑞、被告孟某1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盛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9年7月19日立案受理后,依法适用普通程序,由审判员韩*担任审判长,与人民审判员戴**、张**组成合议庭,于2020年1月13日... 查看详情 >>
刘某某申请再审称,1.二审判决认定刘某某向李某转账35万元,系为安徽省大某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大某某公司)向李某归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,而非刘某某向史某某还款,该认定是错误... 查看详情 >>
再审申请人吴某某、江苏丰某超声电机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丰某公司)、江苏汇某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汇某公司)与被申请人张礼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不服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(2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元某某因诉南京天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天某公司)、上汽大某汽车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大某公司)产品责任纠纷一案,不服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(2018)苏0115民初... 查看详情 >>